近期法院案例:加勒比地區

作者

DOI:

https://doi.org/10.67330/7est1f86

關鍵字詞:

valuation law、 strata title、 easements、 foreclosure redemption、 mortgage priority、 comparative law

摘要

本篇內容涵蓋開曼群島、牙買加、聖基茨和尼維斯以及美屬維爾京群島,並附有英國維爾京群島的印花稅說明、關於安圭拉、巴哈馬、貝里斯、古巴、波多黎各及千里達和托巴哥的簡短條目,以及一則關於巴貝多的事項。 強制徵收僅是其中較小的一部分;文中詳加探討的判決主要涉及資產估值的問題。 開曼大法院在「第 608 號分層地契案」中,基於無人質疑的估值證據,認定未曾興建的分層大廈因價值並無實質減損而視同已毀損;而在「R(加勒比公用事業有限公司)訴申訴專員案」中,則裁定已付費的研究報告屬於財產,並對一項未提供補償的披露條款作出狹義解釋。 樞密院在「開曼海岸案」[2025] UKPC 27 中裁定,標示錯誤的休閒地役權自登記之初即屬有效。牙買加最高法院在「坎寧安訴霍爾案」中,以詐欺為由撤銷了一項已登記產權,儘管該產權已持有超過十二年。 在聖基茨和尼維斯,一項法定社會保障債務被裁定優先於已登記的抵押權,該裁決目前已獲有條件許可,正向樞密院提起上訴。維爾京群島最高法院在「弗隆吉洛案」中,恢復了因追溯性確認而被縮短的法定贖回期中的 149 天。 其中數項內容,包括牙買加的「海德裁決」及巴貝多的「侵占裁決」,係基於新聞報導或評論而得,並已標註說明。東加勒比國家組織的其他成員國,將留待日後篇章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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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

2026-10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