测量、日期与仪器
DOI:
https://doi.org/10.67330/1s3v9n44关键词:
valuation law, expropriation, compensation,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摘要
本期仅分析了规定强制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文本形式,不涉及其他内容。下表对本期各地区专栏中核查的法律文件进行了分类: 三十五项“补偿标准”条款(即文本规定的应支付金额)、二十六项“估值日期”条款(即确定价值的基准日期)、三十一项“机制条款”(即文本通过何种机制控制征收或相关公共项目对价值的影响)以及二十六项针对部分征用的“剩余补偿”条款。 在机制条目中,22项为豁免条款,4项为时点确定条款,3项为使用限制条款,另有1项单向棘轮机制(台湾)和1项授权条款(波兰);6个国家体系未规定相关机制。 在其余条款中,有6项允许抵销增值,2项将其上限设定为50%,1项予以禁止(日本),11项规定折旧可获补偿,6项规定应所有人的要求扩大征用范围。 第五部分按国家逐一说明,低于国家层级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房地产估价;这是一份工作性摘要,与表格不同,尚未对照官方文本进行核实。 这些分类是封闭的,由本部门自行制定;未对实践、各制度之间的协议或原因作出任何断言。在 118 行数据中,98 行基于主要官方来源,所有量化数据均根据附录中转载的配套 Prolog 事实数据库重新计算得出。 中国(含香港)因政府实行威权统治且法院记录难以获取,被列为未纳入调查的司法管辖区之一;越南、中亚各国及伊朗尚未纳入调查范围。下载次数
下载数据尚不可用。
已出版
2026-10-01
期次
栏目
近期法院判决
许可协议
版权所有 (c) 2026 William B. Craytor (Author)

本作品采用知识共享署名 4.0 国际许可协议进行许可。
所有文章均依据知识共享署名 4.0 国际许可协议(CC BY 4.0)发布。
在该许可协议下,任何人均可出于任何目的(包括商业目的)共享和演绎本材料,但须对作者和本刊给予适当署名、提供指向该许可协议的链接,并说明是否作出了修改。
文章的译本适用与英文版相同的许可协议;英文版为权威版本。
引用格式
测量、日期与仪器. (2026). Valuation Engineer Journal, 1(2), 349-382. https://doi.org/10.67330/1s3v9n44